落得车、钱两空 用路虎贷款28万却被骗
家住营口农村的高先生的女儿去年出国前留给他一辆路虎吉普车,想让老人卖掉车换养老钱。半个月前,老人想维修养殖场,于是将车抵押给一名办理小额贷款的人,借款额为28万元,利息为4分。可对方得到路虎车的全部手续、车钥匙还有高先生的签名字据,并将车开走后,并未如约向高先生的卡里打款。
1月14日、15日、17日,记者先后采访了此事的双方当事人。办理贷款者称,他这样做是为了向高先生的女儿讨债,因为她先前用另一辆奥迪Q5车抵押借款时,未按时还款,导致他卖车赔了10万元。只有高先生还给他10万元钱,他才能归还路虎车。
起因:曾与办理贷款者有业务往来
64岁的高先生告诉记者,在国外的女儿为他联系了一位办理车辆抵押贷款的人,名叫金华(化名)。高先生说,金华曾在2014年6月为他女儿办过一辆奥迪Q5的抵押贷款,当时贷了30万元,扣掉1.2万元利息,到手28.8万元。高先生作为女儿的代理人,还曾经在借贷书面材料上签过字。高先生说:“当时办理贷款的人规定,我把车的所有手续都给他,并签收条和合同,但他什么也没给我,然后就让我在家等他把钱打到卡里。结果当天上午签的字,下午钱就到账了,我和女儿都觉得对方还挺讲信用。”
遭遇:对方收到车后不打款反要钱
2014年12月29日,高先生经女儿协调后,再次找到了金华,想用路虎车抵押贷款。双方约定在沈河区奉天街见面,高先生还带上了一位朋友,由朋友将路虎车开到约定地点。
金华称,这次可以给高先生贷款28万元。于是高先生和上次一样,给金华写了收条,并在合同上签了字,随后回家等着打钱。可是当天下午,高先生并未收到钱。他说:“我给对方打电话,问为啥没给我打钱。他和我说,他在上次为我女儿办汽车抵押贷款时,把车价做高了,赔了钱。所以我必须补给他10万元,他才能把车还我。”
说法:当事双方对先前债务各执一词
针对此事,记者与金华取得了联系。他称,2014年6月为高先生的女儿办车辆抵押贷款时,给了她28.8万,但高女士未按照公证书及协议规定时间还款,于是他就将车卖掉了。
“我到处找她也找不到人,结果那辆Q5才卖了25万,再算上车还有3万元贷款未还清,被我补上了,算下来我就等于赔钱了。现在她还要用路虎车向我贷款28万,这怎么可能呢?她要是给我10万元钱,我就把路虎车还给她。”金华说。
随后,记者与在国外的高女士取得了联系。依据高女士出示的银行卡记录,她是2014年6月10日用奥迪Q5贷的款,借期到2014年7月9日。7月2日,她就发现车子3万元贷款余额被还完了,她以为对方将车卖了,就没再过问此事,反正自己着急用钱。高女士说,她和金华对奥迪Q5的问题从未发生过争执,否则她也不会再找他抵押路虎车。
高女士还向记者出示了把路虎车交给金华前,对方和她的微信聊天记录。当高女士询问是否能贷到28万时,对方说“如果你相信我就找我办”、“我先把车开走”等等,语气很和气。
进展:派出所已受理案件并展开调查
事后,高先生报警,斗姆宫派出所受理了此案。1月17日,在派出所内,记者见到了金华和高先生,以及各自的代理律师及办案民警。警方建议金华将车归还给高先生,但金华坚称,路虎车虽然在他手中,但他并不想要这辆车,他想让高先生还他10万元钱,如果不还钱,他便不能还车。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辽宁平安律师事务所周凤鸣律师。周律师称,此案中涉及的是两个问题,一是双方这次要用路虎车办抵押贷款的问题,二是过去双方用Q5车抵押贷款的问题,两者完全是两回事。金某说是因为Q5车卖赔了,所以双方产生了债务关系,这种说法不合理,因为当时贷款时,双方对于车辆的处置和贷款的金额是商议过的,卖多少钱和车主无关。不应该假借办贷款为理由,将路虎车开走不还。
1月28日,记者了解到,斗姆宫派出所已向高先生下发了受理案件通知单,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
201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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