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豪车帝国”骗局 陈维被判有期徒刑18年
▲陈维跑路数月后被押回厦门
轰动厦门的璟成行老板陈维跑路一事又有新进展。昨日,记者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陈维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法院判决首次揭秘陈维诈骗细节,一辆劳斯莱斯,被他卖了两次、抵押一次;一辆兰博基尼,骗走银行上千万元贷款。“一车多卖”是陈维最常用的诈骗手段。更恶劣的是,他“大小通吃”,最多一次诈骗上千万元,最少的一次就连1万元购车订金,他也要骗。
璟成行以销售顶级豪车在厦门声名大噪,其老板陈维跑路时年仅29岁。喜欢豪车的陈维,一心想打造一个豪车帝国,21岁就开办豪华车专卖店,在他一手缔造的璟成行展出的各种豪车,曾吸引无数爱车人羡慕的眼光。
据悉,2011年4月,陈维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债务。为维持经营,陈维开始采用各种方式骗取他人车辆、钱款。对于已经出售或已经抵押的车辆,陈维“一车多卖”,伪造车辆提单等相关资料,将这些车辆再卖给他人。对于来璟成行买车的购车人,陈维则提供虚假担保,以帮忙买进口车等名义,骗取被害人的购车款和订金。
经查,到案发前,陈维共骗取他人车辆和款项共计1380多万元。此外,陈维还伪造相关手续,骗取银行贷款1000万元。
此前,已有多名债主向厦门法院提交诉状,起诉璟成行及陈维欠款未还。据媒体报道,璟成行和陈维涉及多起借款纠纷案,总的负债金额可能超过1亿元。
近日,市中院一审判决认为,陈维的行为分别构成“合同诈骗罪”和“贷款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50万元。
陈维诈骗所得,不是用于挥霍,就是用于还债。法官认为,陈维负债累累,与他生活奢靡、挥霍无度有关。
揭秘
豪车骗局怎么骗?
一辆劳斯莱斯 卖两次押一次
一辆价值860万元的劳斯莱斯幻影加长版轿车,被陈维卖了两次,又抵押了一次。仅此一辆车,他就敛财2000多万元。
2011年3月间,一位开发商以860万元的价格向 成行公司购买一辆劳斯莱斯轿车。数月后,该车发生故障,陈维就以“原厂召回维修”为由,指派公司员工将该车辆及资料取回。同年9月,陈维以这辆劳斯莱斯幻影作质押,向张先生借款500万元。一个月后,陈维又将该车再卖一次,以680万元的价格卖给陈老板。
在此期间,首位购车的开发商多次向陈维询问豪车情况,陈维一直隐瞒该车辆已被抵押、出售的情况,还虚构厂家要召回、可退换车辆的事实,骗取开发商信任。
陈维说,他本想等银行贷款批下来后,再拿钱为开发商另行选购豪车,但是,由于银行贷款批不下来,他最终只好跑路。
贱卖世爵跑车一车卖两老板
陈维还“贱卖”世爵跑车,价值495万元的豪车,只卖250万元。不过,他并不吃亏,他是“一车两卖”。
2010年9月, 成行公司向厦门一家典当公司借款250万元,双方还签下合同,约定典当公司以250万元的价格向 成行公司购买世爵跑车(经鉴定,该车价值495万元),随后,璟成行公司再以租赁的方式向典当公司租赁该世爵跑车,作为展车用,每月支付租金10万元。
然而,2011年9月,陈维伪造该世爵跑车的相关手续,并借机从典当公司调换出该世爵跑车的真实手续,而后,将该世爵跑车以257万元的价格卖给吴先生。
案发后,陈维交待说,此次“一车两卖”是因为债主逼债太凶,他只好把已经卖掉的车交给债主,用于出售还债。
一辆兰博基尼 骗走银行千万元
除了诈骗多位车主的钱,陈维还通过诈骗手段,骗走银行1000万元贷款。
2010年年底, 成行公司将一辆悍马车和一辆他人寄售的兰博基尼白色跑车拿去抵押贷款。而且,还是重复抵押,多次借款。
成行公司先是与A银行签订一份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以陈维本人提供担保获得银行期限一年的1000万元授信额度。随后,陈维又向章先生借款1000万元,用于归还A银行的1000万元贷款。
不久后,陈维又伪造兰博基尼的相关手续,到B银行办理贷款1000万元。陈维收到该1000万元贷款后,立即将钱用于偿还其他债务。
至案发时, 成行公司支付的利息合计为37万多元,造成B银行实际经济损失962万多元。
陈维反思
资金链是这样断的
陈维落网后自己也进行了反思。他说,资金链断裂是多种原因共同作用导致。
据悉,2011年时,璟成行自有资金约3000万元,先后购进兰博基尼、加长悍马等豪车,分别抵押给几家银行,贷款1000多万元。接着,陈维签下两个品牌车辆代理权后,又与谢老板共同出资1200万元投建4S店。
但是,投建4S店不久后,银行的1000万元贷款无法续贷,谢老板又撤走1000万元的投资,导致璟成行资金链断裂。当时,陈维不得已四处借钱并向投资公司借高利贷以维持公司经营,合计有近3000万元的民间高利借贷,但他根本负担不起每月5%以上的利息。
同年5月开始,高利贷就向陈维追债,公司的财务章、法人章、支票本均被高利贷放贷人收走,璟成行的销售收入也一到账即被划走,无法正常经营。于是,他只好跑路了。
2012年1月12日,陈维从璟成行带走20万元现金后离开厦门。后来,他独自一人开车到辽宁鞍山,联系了自己原来在厦门一代佳人的女友小周,还让小周帮其租房子。
虽然跑路途中有女友相助,但陈维最终还是未能逃出法网。跑路两个月后,他在辽宁被警方抓获。
法官说法
生活奢靡挥霍无度
陈维为自己辩解说,诈骗主体是璟成行,并非他个人。但是,法官并没有采纳这一辩护意见。
法官说,种种证据表明,这些诈骗行为都是陈维的个人行为,依法应追究其个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法官调查发现,璟成行公司虽名为有限公司,但其他股东全是挂名股东,既没有出资,亦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公司经营运作自成立始均由陈维个人决定,公司缺乏独立的公司人格及财务制度。而且,璟成行公司与陈维个人财务高度混同,公司与个人互为担保人对外举债,公司销售等收入直接由陈维个人账户收取支出。
法官还指出,陈维个人及璟成行公司的负债中,既有公司经营不善所致,也有陈维个人生活奢靡、挥霍无度的因素。而且,公司的钱,相当一部分被陈维用于其生活挥霍及归还个人债务。涉案诈骗所得,也是用于填补上述亏空。因此,应以个人犯罪对其进行定罪处罚。
据知情人士称,陈维挥金如土,有时在夜总会一晚豪掷几十万元。他浑身上下全是名牌,皮带是爱玛仕的,一条要30多万元,手表戴的是100多万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