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贷多出几千元 按揭购车交担保费从何而来?
私家车渐渐成了年轻人不可或缺的代步工具,可是买车费用高、手续繁琐,在购车过程中稍一疏忽,损失就大了。建德的消费者吴小姐和湖州的杨先生,都因为杭州一家担保公司产生纠纷。
8月12日,吴小姐向杭州的工商部门反映,两年前,她在当地一家汽车4S店买车时,曾签了一张《汽车按揭代理协议》。当时,吴小姐购车时选择了按揭购车,由4S店全权负责,代办贷款事宜。可结果,吴小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协议,直到两年后才发现,因为这份协议,她还必须多缴纳5445元的贷款担保费。
这笔费用是被浙江永联担保有限公司收取的。在4S店购车并希望按揭的客人,如果其银行信用达不到贷款标准,必须通过4S店合作的担保公司,向银行贷款。而这一点,很多买车的消费者并不知情。
吴小姐在买车时,面对各式各样的手续、协议,几乎下意识地拿起协议就签。在她的记忆里,这张《汽车按揭代理协议》在签订的时候,大部分需要手填的购买信息都是空白的。可当时,即使协议内容不全,吴小姐还是签了名字、按了手印。
吴小姐购车的价格为173300元,首付52300元。吴小姐以为,自己只要在三年内还清余款121000元以及贷款利息就行了。可是,两年还贷下来,她发现,自己平白无故多还了5445元贷款费用。
这5000多元从何而来?吴小姐想起了这份《汽车按揭代理协议》,这才看清,协议上一句含在括号内的备注写明,自己需要多缴纳一笔手续费,包含“分期付款手续费”以及“按揭担保服务费”。
吴小姐认为,浙江永联担保有限公司在协议中模糊概念,签协议时也没有主动提醒,导致她多缴纳贷款费5445元,这是商家对消费者故意欺骗的行为。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湖州的杨先生身上。和吴小姐一样,杨先生购车的4S店也是与浙江永联担保有限公司合作,在不了解实情的情况下,杨先生签了《汽车按揭代理协议》,并在还贷两年后才发现,自己多还了3000多元贷款费用。
所长断案:
以吴小姐的情况为例,办案人员在接到投诉以后,先查清了企业的背景。浙江永联担保有限公司在我们工商所的管辖区内,无论消费者在哪里买车,只要4S店与这家企业有担保服务合作,出了担保纠纷,就由我们处理。
吴小姐买车的时间是2011年,她在购车时有两个问题。首先,吴小姐不懂得担保是一种什么样的服务。吴小姐在买车时,选择了按揭购车,但她并不了解,向银行贷款买车,客人的银行信用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否则只能通过担保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因此,吴小姐在听说4S店提供贷款担保的服务,她立刻签了合同。
其次,吴小姐签协议时太过大意。按照吴小姐的描述,签协议时,协议里的部分购车信息是空白的。在时隔两年以后,办案人员看到的,是一份填写完整的协议,吴小姐口说无凭,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她签协议时,协议内容是否真的空白。
这些问题,导致吴小姐没有弄清楚这份协议的意义,更忽视了自己实际缴付的贷款费用到底是多少。
当然,浙江永联担保有限公司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的办案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提供给客人的协议中,存在很多不合规的情况。如果像吴小姐描述的那样,商家在协议内容没有填写完的情况下,就让消费者签字,这是违规的。不仅如此,该公司对协议中的条款,没有细化的解释,有模糊概念的嫌疑。
就拿吴小姐的协议来说,“手续费,包含了分期付款手续费以及按揭担保服务费”,这句含在协议正文中的备注不仅字体小,而且没有详细的解释。粗看上去,一般消费者根本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商家这种做法虽然没有违法,但也是“打擦边球”,必须改进。
办案的工作人员考虑到,担保公司的确提供了担保服务,而消费者却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多了一笔费用。介于这样的情况,我们协商的意见是,吴小姐仍然按照最初的协议支付5000多元担保费用,浙江永联担保有限公司则给予吴小姐4800元的补偿金。
值得提醒打算购车的消费者,付款前,对自己所签的每份协议、每个条款,消费者必须认真阅读,及时提出疑义。尤其是对自己要缴纳的费用,必须弄清楚每一笔钱是什么钱,花在了什么地方。
另外,购车之前,建议消费者通过咨询朋友、网上查阅,对整个购车过程中要办的手续都了解清楚。如果要按揭购车,消费者可以先向银行了解一下自己的银行信用情况,是否具有按揭购车的资格。如果要通过担保公司购车,那么消费者也需要弄清楚担保的费用。
一般情况下,按揭购车的还贷时间在1年以上,因此,消费者要保存好所有手续、协议,以防后续维权时缺少证据。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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